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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章 大雄你好,我叫哆啦A梦(一更)


  任子滔双手环胸靠在出租车的后座上。

  车外的景象,霓虹灯照亮的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四九城,也在真真切切地告诉他:他回来了。

  掐了掐睛明穴:父母怎么办。

  师傅回头说:“到了。”

  “谢谢。”

  任子滔付了钱关上车门,抬头看向北航的门脸。

  他现在身上只有一串钥匙和二百多块钱,连个手机都没有,这让他很不习惯,也很不安。

  虽然有些疑惑,他应该是有电话的,假如记忆没出错,高三的时候,父母就给买了,是爱立信的,那是他的第一款手机。

  但是翻遍了兜也没找到,至于号码,他连自己的号码都想不起来了,换了太多太多,年代太久远了。

  现在只能寄希望在刘澈身上,如果刘澈还念北航,还住那个拐角宿舍的话……

  任子滔看着紧闭的校门,四周观察了一番。

  十五分钟后,望着两米多高的墙,卷了卷衣袖退后,不停退后,随后,加快速度助跑,踩着他临时搭的砖块蹬上了墙。

  当男孩子从墙上一跃而下时,他扯了扯嘴角,似是被这简单的事情取悦到了。

  “刘澈。”当当两声,任子滔敲了敲窗。

  没一会儿,一楼某个窗户被人打开了,光着膀子的小伙子,身上围着棉被打了个哈欠探头说道:“刘澈没在寝室。“嗳?哥们,你是不是下午帮他打架那个?他说回家码人,明天接着干。”

  下午……难道下午他也打架了?

  任子滔直接说下一话题:“你有他手机号吗?”

  披着棉被的刘澈同学瞪眼,都帮着出头干架了,居然没有电话号:“难道你没有?!”

  “我电话丢了,记不住。”

  刘澈的同学恍然大悟,他虽然跟刘澈关系不错,但却摇了摇头:“我没有手机也就没记,而且澈哥号码是不外流的。嗳?你等一下,我记得他有个号码本扔抽屉了,我给你翻翻,你看看你能不能联系到你们共同的朋友吧。”

  任子滔在路灯下,翻阅着号码本,看到了“北理工六子”,他微拧了下眉:六子上一世没念北理工啊。

  ……

  刘柳捂着肚子哐哐敲宿管老师的门:“老师,我肚子疼。”

  “少来这套。”

  “老师,真的,我怀疑阑尾炎,快放我出去吧,整大劲儿了会没命啊。”死活要握老师的手,一握一扯间,一百元就递了过去。

  “子滔?”

  “六子。”任子滔心一松,紧接着眼里就流露出了激动。

  六子,你还没吃成胖子,你还没变成猥琐大叔,你这模样真他奶奶的青春年少啊。

  不是那个在聊起小菇凉皮肤真嫩时,会跟哥们边形容边流哈喇子感慨,也不是那个放下键盘,摇身一变,成了猎头公司的刘经理。

  任子滔上前一把就抱住了刘柳。

  和杨彬不同,杨彬碰他头都不行,虽然和杨彬关系也不错,每次回国杨彬都会单独约他聚聚。

  这位,六子,他的好兄弟,是他初入华尔街一败涂地时,特意飞过去陪他一醉方休的人,是他小有成就,六子会在电脑的另一端举杯遥祝的人。

  是他人不在国内,父亲被人酒驾追尾出了车祸,第一时间从京都赶回老家,揪住肇事者的衣服领子说:“你他妈的赔得起吗?“

  是很多。

  六子一个,还有刘澈。

  即便后期刘澈家里由于站错了队伍很动荡不安,他们几个见面也仍然是当年高二高三的状态。

  可此刻,刘柳却在任子滔的怀里很挣扎。

  刘柳一会儿要挣脱怀抱,一会儿又要搂任子滔脖子看看后脑勺,总之很忙活。

  “子滔,你脑袋怎么整的啊?靠,谁干的,你学校里的?欺负咱东北没人啊?明儿叫上刘澈,咱一起。”

  任子滔没回答,只是搂着刘柳往隐蔽的角落走,也任由刘柳不停追问:“到底发生什么了!”

  当刘柳蹲在两米多高的大墙上,一脸惊慌看着下面“我不行,我真不行”时,任子滔已经倒计时了:“相信你自己,三,二,一,下去吧兄弟。”

  “啊!!”刘柳揉着屁股:“任子滔,我现在怀疑你是翻墙摔坏了脑袋。”

  回答他的是:“呵呵呵。”

  “子滔,你今天绝对有毛病,绝对的。”

  是啊,有毛病。

  药店里,买了一堆药的任子滔,点了点下巴,示意刘柳掏钱。

  半夜十二点多,任子滔狼吞虎咽地吃着火锅,不停地让刘柳喝酒。

  服务员说:“一共消费三百八十一。”

  任子滔就像没听到一样,还拿着从超市买来的两个小镜子,一正一反照自己的头,简单处理着伤口。

  喝的迷瞪的刘柳心算结账单,就怕饭店少给上盘肉再给算钱,还一边掏钱一边埋怨任子滔:“你点这么贵的肉干嘛。”

  然后出了饭店接着吐槽道:“哥们房子还没买呢,你和刘澈两个大户怎么那么不地道?前两天刘澈也屁话不说,上来就宰了我好几百,我生活费一千二啊一千二。”

  “买房?”

  “对啊,赶上你有了,嘉园一套一百五十五平,一套一百七十六平的,我这还没买呢。”

  当任子滔站在自己嘉园155平方的私宅里时,酒量很一般的刘柳,进屋就扑在了那张很贵很贵的大床上,还用脸蹭了蹭枕头。

  先感慨:“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啊,是软和,”又赶紧闭嘴,一会儿搞不好,子滔就得给他撵下来打地铺,上次来就是这待遇。

  任子滔看着屋里只是简单装修的一切,先走到了简易衣柜前,用手指触碰了下那套格格不入的西服。

  他起了个过去的话头,试探着讲高考,试探着说了句:“为了买这两套房子,钱赚的很艰难。”

  这话,可以往父母身上安,也可以往自己身上安。

  六子一听,他那三瓶就倒的酒量立刻起了作用,又是凌晨,这个很容易让人陷进感叹的时分。

  他絮絮叨叨的,开始讲大头贴机,开始讲又要忙高考又要弄数据库,一直讲到高考当天,他们仨穿的是染了紫色的耐克裤衩,紫腚答题全对。

  这中间,任子滔总是会适时的提两句,剩下的不用多问,六子就都能说了。

  甚至告诉他:“唉,你和刘澈啊,我怀疑上周刘澈来找我吃饭喝酒,也是因为男男,听他喝多说了几嘴,再多打听,他就只会揪着我问,为什么不是他住在江男家旁边?你不过是站个地形便利,占个认识的早。”

  就在这时,任子滔也终于翻到了自己的日记本,翻到了那丢失九个月记忆的时光。

  日记,爱记这个东西,不止是江男的习惯。

  可以说,这是八零初期人的习惯,因为在这个时间段,没有空间微博什么都没有,连照片都是要冲洗出来放在影集里,而不是分享上传。

  六子睡了。

  只简单洗漱一下的任子滔,换上了深色圆领毛衣,浅灰休闲长裤。

  他将一杯白开水房子桌边,一手按开了台灯,一手拿着日记本,在破晓前翻开了第一页。

  第一页就是:

  江男说,她最喜欢的故事,是哆啦A梦陪了大雄80年,大雄临死前,对哆啦A梦说:“我走之后,你就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吧”,哆啦A梦同意了,大雄死后,哆啦A梦用时光机回到了80年前,对小时候的大雄说:“大雄你好,我叫哆啦A梦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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